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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隊隸屬臺北市政府警察局(以下稱警察局),防護臺北捷運系統路線、維持場、站及行車秩序、保障旅客安全;置隊長、副隊長,設行政組、督察組、刑事組、會計室及人事室,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;下設分隊(第一分隊、第二分隊、第三分隊、第四分隊),執行捷運警察工作事項,組織架構圖如下:

隊長  副隊長  行政組  督察組  刑事組  會計室  人事室  第一分隊  第二分隊  第三分隊  第四分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組織架構圖


本隊置隊長,承警察局局長之命綜理隊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;置副隊長,襄理隊務。

本隊各單位業務職掌如下:

隊長室

綜理全隊勤、業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。

行政組

文書、印信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與勤務規劃、戶口案件、涉外事項處理、新聞發布、為民服務、後勤裝備、資訊、法制、公關、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
督察組

勤務督導考核、員警風紀維護、特種警衛、警備保安、戰時警務工作、機密保護、保防業務、安全防護、民防、員警教育訓練進修、勤務指揮、調度管制、協調聯繫、受理報案及各項通報案件 之處理等事項。

刑事組

犯罪預防偵查、刑案現場勘查、違反大眾捷運法案件之處理、交通執法及申訴等事項。

第一分隊

負責淡水信義線臺北車站至淡水站(含支線新北投站)、板南線臺北車站、中和新蘆線民權西路站至蘆洲站維安工作。

第二分隊

負責松山新店線新店站至小南門站、中和新蘆線南勢角站至忠孝新生站、淡水信義線臺大醫院站至象山站、文湖線大安站至動物園站維安工作。

第三分隊

負責文湖線忠孝復興站至南港展覽館站、板南線善導寺站至南港展覽館站、松山新店線松江南京站至松山站維安工作。

第四分隊

負責板南線頂埔站至西門站、松山新店線西門站至中山站、中和新蘆線松江南京站至迴龍站(不含民權西路站)維安工作。

會計室

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
人事室

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