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性騷擾(告訴乃論):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之罪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;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:意圖性騷擾,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或觸摸其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,(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)。
如何防制捷運性騷擾:
一、防止捷運性騷擾最佳的方法,就是民眾進入捷運車站入、出口手扶梯、大廳層、月臺、車廂等死角及上、下車時,應保持警覺心,先觀察周遭環境,多注意車廂內的人事物,切勿專注於其他事物,若不幸遭到性騷擾,應在事件發生的當下,冷靜的記下嫌犯的特徵,第一時間蒐集事發現場的人證與物證,並請求其他乘客的協助,共同抵制歹徒。
二、若是在捷運站體內遇到性騷擾,可以請求保全或站務人員協助,如是在列車上,則可按下捷運車廂內之紅色緊急通話鈕請求司機員協助,由於性騷擾的證據稍縱即逝,因此無論是否要採取法律行動,都必須先做好第一時間的蒐證以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三、捷運已是大多數人每日上班、上課會搭乘的交通工具,民眾會利用搭乘捷運時,專注於其他事物或是假寐,因此對車廂內的環境及人事物缺少警覺心,這也會讓有心人士較有機可乘,因嫌犯都是趁著人潮擁擠被害人不注意的時候,故意以下體磨蹭,或是刻意碰觸被害人隱私部位,來實施性騷擾,當被害人發現不對勁時,嫌犯早已得逞或是到站後離開逃逸。
四、性騷擾對人的侵害並不很明確,且過程通常十分短暫,也許只是一個動作或是一個神眼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,有些被害人也因為傷害較輕微,不願意張揚,使得這些惡狼食髓知味,一再地騷擾其他人,在此建議,對於遭受到性騷擾,切勿容忍,應勇敢立即說不並制止,以避免造成心理更大傷害。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關心您
電話:(02)2558-2929或撥打110報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