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違規陳述(申訴)作業流程
民眾接獲違規通知單(紅單)(流程圖) (申訴表單下載(市民服務大平臺))
一、對於違規通知單(紅單) 所載事實之認定→沒意見
- 接受裁罰
二、對於違規通知單(紅單) 所載事實之認定→有意見
(一) 已自動繳納罰鍰
- 已結案逾20日→不得聲明異議
- 結案20日內
(1) 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單位陳述(申訴)
A.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服
- 接受裁罰
B.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不服
-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,並於收受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(由裁決機關轉送地方法院審理)
-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
(2) 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裁決機關陳述(申訴)
A.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服
- 接受裁罰
B.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不服
-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,並於收受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(由裁決機關轉送地方法院審理)
-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
(二) 未自動繳納罰鍰
- 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單位陳述(申訴)
(1) 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服
- 接受裁罰
(2) 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不服
-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,並於收受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(由裁決機關轉送地方法院審理)
-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
2.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裁決機關陳述(申訴)
(1) 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服
(1) 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服
- 接受裁罰
(2) 民眾獲知陳述(申訴)結果,對陳述(申訴)結果→不服
-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,並於收受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(由裁決機關轉送地方法院審理)
-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
- 民眾於接獲違規通知單之後,若對所載事實之認定有意見時,可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本隊或裁決機關提出陳述(申訴)。
- 裁決機關於收到陳述(申訴)書後於1週內函送本隊調查,本隊於2-3週內調查陳述(申訴)內容是否屬實,或舉發是否有瑕疵,並回覆裁決機關及民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