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-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
一、節電計畫目標 為響應政府節能政策及行政院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(113-115年)」,本隊將透過硬體改善與管理措施雙管齊下,設定年度用電量較前一年負成長為目標,落實節能減碳。 二、具體實施作法 本隊持續推動並落實各項節能措施: 1. 空調系統 (1)辦公室冷氣設定溫度維持在26°C,搭配電風扇以利冷氣循環。 (2)各內勤組室下班前30分鐘提前關閉冷氣。 (3)定期清理濾網,確保主機運轉效率。 (4)115年第四分隊預計將汰換4臺老舊冷氣,以期達節能之效。 2. 照明設備 (1)持續將隊部及分隊駐地之燈管汰換為LED燈管。 (2)走廊等公共區域採取「隔盞抽換」方式減少燈管數量。 (3)於廁所、樓梯間裝設感應開關。 (4)日間採光充足之臨窗區域,主動關閉燈具(僅限第二、三、四分隊)。 3. 辦公設備 (1)不用之電腦設備及螢幕主動關閉,避免浪費。 (2)未來汰換設備時,優先採購具有「節能標章」之產品。 4. 人員教育 (1)張貼「節約能源」標語,並定期宣導節電觀念。 (2)各內勤辦公室最後一名下班人員電力巡檢(關閉電燈、冷氣電源)。 (3)各外勤分隊落實離開公共空間、廁所、餐廳、寢室,隨手關燈、電源。 三、預期與實際執行成效 1. 用電數據對比 查本隊駐地均為捷運公司提供,僅第三分隊需獨立分攤電費,以第三分隊為例,114年度用電17萬789度,較113年之19萬9991度減少2萬9202度,減少約14.6%,節電成效良好。 2. 成效分析 建立同仁「隨手關燈、珍惜資源」之紀律與習慣,能確實降低電費支出,避免浪費公帑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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